个人数据通知
2010年个人数据保护法(以下简称“PDPA”)规范商业交易中个人数据的处理,适用于Greenyield Berhad及其关联公司(以下统称为“Greenyield”、“我们的”、“我们”或“我方”)。为本个人数据通知之目的,“个人数据”和“处理”等术语应具有PDPA中规定的含义。
通知
- 本通知适用于Greenyield处理其个人数据的任何人。
- 本通知旨在告知您Greenyield或代表Greenyield如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。
个人数据
- 我们处理的个人数据可能包括:-
a) 您的姓名、职务、公司名称;
b) 年龄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国民身份证号码、护照号码;
c) 种族、民族血统、国籍;
d) 联系方式,包括电子邮件、地址、电话号码;
e) Greenyield员工的医疗记录;
f) 旅行和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详情;以及
g) 我们可能需要您的任何其他个人数据或信息。
个人数据目的
- 我们可能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以下目的(“目的”):-
a) 回复您的查询和/或与您沟通;
b) 处理任何销售交易和/或准备相关文件;
c) 为您提供服务和/或向您提供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信息;
d) 用于公司的销售推广活动;
e) 向国际客户提交技术咨询服务的投标或提案;
f) 协助您遵守适用于您的任何法律法规;
g) 考虑就业申请;
h) 开展我们的内部活动、信用评估和背景调查、市场调查和趋势分析,以及
i) 与上述任何内容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。
个人数据披露
- 您的个人数据可能披露给:-
a) 我们的母公司、子公司、关联或附属公司;
b) 我们的董事、授权员工或代表、审计师、顾问、专业公司或实体;
c) 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、服务提供商、货运代理、船运机构/公司/实体、银行和/或金融机构;
d) 所有政府部门和/或机构、监管和/或法定机构;
e) 按照马来西亚交易所证券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发布;或
f) Greenyield认为合适或必要的任何其他人。
尽管任何此类人员可能位于马来西亚境外,但出于任何目的或在收集您的个人数据时披露的任何其他目的,或与上述任何目的直接相关的任何其他目的,或法律或法院命令要求或授权披露的,均可披露。
访问和更改您的个人数据
- 您有责任确保您的个人数据保持最新。您可以通过以下地址联系我们,访问并要求更正您的个人数据和/或限制您的个人数据的处理,或对您的个人数据进行任何查询或投诉:-
邮寄地址:
企业财务主管
No. 1-19, MKH Boulevard,
Jalan Bukit,
43000 Kajang,
Selangor Darul Ehsan
电话号码: 03-8736 8777
电子邮件地址: wenhong@greenyb.com
来源
- 您的个人数据来自各种来源,包括您提供给我们的信息、第三方信息以及CTOS、RAMCI或同等机构等信用评级机构的信息和公共领域。
安全
- 我们将以安全的方式保存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。在可行的情况下,我们将根据PDPA和相关法规实施适当的安全措施和程序。
个人数据共享/传输
- 您的个人数据可能会传输到马来西亚以外的地方。
未能提供个人数据
- 除非我们在收集个人数据时另有说明,否则您有义务提供我们要求的个人数据。
- 如果您未能向我们提供我们要求的个人数据,我们可能无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以执行上述目的。
语言
- 本通知将以英文和马来文起草。如果英文版本和马来文版本之间存在不一致,则以本通知的英文版本为准。
个人数据通知的更改
- 我们保留随时修改本通知的权利,恕不另行通知。我们建议您定期查看本通知。

